各二級學院、2021屆畢業生:
根據《關于設立和發放高校畢業生一次性求職補貼的通知》(陜人社發〔2013〕37號)、《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》(陜政辦〔2014〕65號)、《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》(陜政發〔2015〕26號)、《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、陜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》(陜人社函〔2019〕470號)和《陜西省西咸新區人社民政局陜西省西咸新區財政局關于做好2021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有關工作的通知》(陜西咸人社民函〔2020〕35號)等文件精神,現將我校2021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工作相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補貼對象
學籍在陜西科技大學鎬京學院的2021屆畢業生,在畢業學年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,滿足下列6類中任意1類的畢業生即可申請:
(一)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畢業生;
(二)低保家庭畢業生;
(三)身有殘疾畢業生;
(四)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;
(五)貧困殘疾人家庭畢業生;
(六)特困人員中的畢業生。
已明確畢業后繼續升學、出國出境以及暫無就業創業愿望的畢業生,不列入補貼對象;求職創業補貼每人只能申領一次,不可重復享受。
二、補貼標準
求職創業補貼一次性發放,補貼標準為每人1000元。
三、畢業生個人申請材料
1.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畢業生申請材料:
(1)《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》(附件1);
(2)本人身份證復印件(正反復印在1張A4紙上);
(3)由學校統一出具的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證明》(附件3),含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人員花名冊(資助中心蓋章)。
2.低保家庭畢業生申請材料:
(1)《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》(附件1);
(2)《畢業生所在家庭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明》原件(附件2),需要有縣(區)及或縣(區)級以上民政部門蓋章;
(3)家庭戶口本復印件(證明本人與低保證持有人的關系);
(4)本人身份證復印件(正反復印在1張A4紙上)。
3.身有殘疾畢業生申請材料:
(1)《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》(附件1);
(2)縣級及縣級以上殘聯出具的本人殘疾證明或殘疾證(含首頁、照片頁及殘疾等級頁)復印件;
(3)本人身份證復印件(正反復印在1張A4紙上)。
4.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申請材料:
(1)《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》(附件1);
(2)縣級及縣級以上扶貧部門出具的《畢業生所在家庭為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證明》原件(附件4);
(3)本人身份證復印件(正反復印在1張A4紙上);
(4)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與畢業生關系證明(提供戶口本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件或由當地派出所出具的證明)。
5.貧困殘疾人家庭畢業生申請材料:
(1)《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》(附件1);
(2)縣級及縣級以上殘聯部門出具的家庭成員殘疾證明或殘疾證(含首頁、照片頁及殘疾等級頁)復印件;
(3)縣級及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《貧困家庭證明》(附件5)原件;
(4)貧困家庭與畢業生關系證明(提供戶口本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件或由當地派出所出具的證明);
(5)本人身份證復印件(正反復印在1張A4紙上)。
6.特困人員中的畢業生申請材料:
(1)《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》(附件1);
(2)《特困人員畢業生證明》原件(附件6),需要有縣(區)及或縣(區)級以上民政部門蓋章;
(3)本人身份證復印件(正反復印在1張A4紙上)。
按申請對象類型提供相應材料,若出現類型重復時,優先以“享受過國家助學貸款”申請。
四、申報程序
(1)符合條件的我校2021屆畢業生將申請材料交各學院行政辦公室。
(2)各學院對申請補貼的畢業生的資質進行審查核實,并匯總填寫電子版《2021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人員花名冊》(附件7),與學生申請材料一起于2020年7月31日前報送就業實訓處。
(3)就業實訓處負責全校申請材料及數據的初審,將確定的享受補貼人員名單及相關信息在我校就業信息網公示7天。公示無異議后,將數據和相關材料上報西咸新區人社民政局審核。
五、工作要求
(1)請各學院高度重視,普及宣傳,及時組織符合條件的2021屆畢業生進行求職創業補貼申報,并集中收集匯總申報材料。
(2)求職創業補貼審核嚴格,請按照相關要求出具證明材料。
(3)各學院做好組織有序、工作透明、材料規范、報送及時,畢業生和各學院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申報,逾期不予受理。
(4)各學校要嚴格按照要求,把好審核關,對于畢業生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,及時退回并告知原因。對虛報、冒領等套取國家資金的違法行為,一經查實,將追究法律責任。
陜西科技大學鎬京學院就業實訓處
2020年7月1日
附件2:畢業生所在家庭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明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