陜西科技大學鎬京學院
關于2009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
各系部:
根據《陜西省教育廳關于2009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陜教貸[2009]5號)文件精神,為有效推動我院2009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,全面落實“應貸盡貸”政策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
認定工作以我院2008年10月認定并建立檔案的經濟困難學生為準。
二、申請范圍
我院在校非畢業班的生源為陜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(已獲得2009至2012學年中1—3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同學除外)。
三、工作程序
1. 各系、班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宣傳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;
2. 指導學生下載并填寫《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》、《陜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證明》(一式兩份);
3. 各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將表格填寫完畢交系部后,各系依據我院經濟困難學生數據庫,對學生申請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并將審查通過的學生表格于5月20日統一交學生資助管理中心;
4. 待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并將表格返還系部后,各系及時發還學生,對學生強調盡快回生源所在地的縣區資助管理中心(此部門設于縣區教育局)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有關申請、審批事宜。
四、幾點要求
1.各系部要高度重視學生生源地助學貸款工作,要對符合條件的學生做廣泛、細致的宣傳;
2.省教育廳、國家開發銀行陜西省分行要求各縣級學生資助中心在
陜西科技大學鎬京學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